新疆广汇集团:金正科技拟受让广汇汽车24.5%股份,已签订股权合作框架协议书
7月15日,新疆广汇实业投资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广汇集团”) 发布关于签署股权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2024年7月11日,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本公司”、“我方”、“甲方”或“转让方”)与新疆金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科技”、“乙方”或“受让方”)签署了《股权合作框架协议书》,目标公司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广汇汽车”或“目标公司”)。在 2024年12月19 日(“可转让日期”)后,本公司将持有广汇汽车24.5%股份,即2,030,939,439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2024年6月30日广汇汽车的总股本 8,289,548,730股为基准计算)转让给金正科技。届时我方与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标的股份的总对价双方协商确定。金正科技同意按上述条件受让我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24.5%股份,即2,030,939,439 股。如最终根据本框架协议签署正式协议并完成交割,广汇汽车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2024年7月11日,本公司收到本次交易拟受让股权方金正科技向我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的1亿元(大写:壹亿元整)意向金。同日,我方与金正科技签署了《股权合作框架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尚需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如最终根据本框架协议签署正式协议并完成交割,本公司将丧失广汇汽车控制权。鉴于广汇汽车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未来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的后续进展。
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