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拟发绿色美元优先股,投资者会议10月24日-28日召开
10月23日消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tate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国家电投”)拟发行 Reg S (Cat 1)、永续NC3、high step-up、美元计价、基准规模、维好结构、绿色、优先股。
公司已委任美银证券、中银国际、工银亚洲、摩根大通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并委任农银国际、交银国际、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际、招银国际、星展银行、国泰君安国际、华泰国际、法国外贸银行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于10月24日 - 28日安排召开一系列固收投资者会议,具体日程为:10月24日香港、10月25日新加坡、10月28日伦敦。
优先股拟由 SPIC Preferred Company No.4 Ltd. 发行,国家电投提供维好协议。优先股还受益于集团内部融资协议和融资担保(Intragroup Financing Agreement and Financing Guarantees)的支持:发行人作为融资提供者,将通过高级永续集团内部融资协议,将优先股的募集资金作为融资提供给国家电投的若干境外子公司(“融资接收方”);集团内部融资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将由发行人与国家电投之间签订的高级融资担保协议提供担保,构成国家电投的高级无抵押债务。融资接收方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安排将类似于优先股下的清算优先额和股息支付安排,集团内部融资协议项下的应付金额将始终足以支付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并确保发行人有足够的可分配储备金来履行其在优先股下的义务。
集团拟根据《绿色融资框架》将发行所得款项的等值金额用于为现有或未来的合资格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或再融资。穆迪已就国家电投的《绿色融资框架》出具第二方意见。
优先股将包含票息自主递延条款(可累积并计复利),受限于股息制动(dividend stopper)以及股息推动(dividend pusher, 3-month look back)。
发行后前3年为固定利率,票息将在发行后第三年末(“首个重置日”)重置,重置公式为:彼时通行3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初始利差 + 300bps票息上浮;此后每3年按此重置。
首个可赎回日在首个重置日之前1个月(1-month Par Call),此后每个付息日可以行权赎回(全额或部分赎回)。税务原因、会计原因、违反契约事件、相关债务违约事件、最小存量、控制权变动事件发生后,发行人也可以行权赎回。
仅限首个重置日之前,若发生控制权变动事件、相关债务违约事件、违反契约事件,且发行人没有选择行权赎回,票息将上浮300bps。
国家电投的主体评级是 A2 / A / A- (穆迪/惠誉/标普),拟发行优先股的预期发行评级是 A- (惠誉)。
债券发行后,将在新交所挂牌,适用英国法(部分条款适用开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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