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轨道交通364天美元债,初始价7.6%区域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今日(9月11日)担保发行一笔 Reg S、无评级、364天短期限、美元计价、高级无抵押债券,初始价7.6%区域。
债券由境内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并由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募集资金用于一般公司用途。
东兴证券 (香港)、中国银河国际 (B&D)、中金公司、信银投资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浦银国际、招银国际、华泰国际、SMBC Nikko、泉涌证券有限公司、民银资本、国泰君安国际、中州国际、能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香港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发行人及担保人法律顾问是的近律师行(英国法),承销商法律顾问是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英国法及香港法)、竞天公诚(中国法),信托人法律顾问是年利达(英国法)。发行人的审计师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保人审计师是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 天津轨道交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Tianjin Rail Transit Urban Development Co., Ltd.,注册于中国)
担保人: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Tianjin Rail Transit Group Co., Ltd.,“天津轨道交通”)
发行人评级: 无评级
担保人评级: A3 (穆迪)
预期发行评级: 无评级
发行格式: Regulation S (Category 1) Only
发行类型: 固定利息、高级无抵押债券
发行规模: 美元计价、规模待定
期限: 364天
初始价: 7.6%区域
交割日: 2023年9月14日 (T+3)
募集资金用途: 一般公司用途
控制权变动回售: Put 101%
最小面值/增量: US$200,000 / US$1,000
上市: 港交所
清算系统: Euroclear & Clearstream
适用法律: 英国法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东兴证券 (香港)、中国银河国际 (B&D)、中金公司、信银投资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浦银国际、招银国际、华泰国际、SMBC Nikko、泉涌证券有限公司(Spring Securities Limited)、民银资本、国泰君安国际、中州国际、能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Powership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申万宏源香港
Timing: 最早今日定价
信托人: 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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