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拟发3.8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招标全球协调人
11月13日消息,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承销商)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HNHM-202311-07)。
项目拟发行总金额不超过3.8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债(最终发行金额根据企业需求择机择量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
供应商需结合采购人的情况,设计本次债券方案(发行金额、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建议、发行时间安排、销售方案以及资金回流方案等)、组建中介服务团队(境外律师、境内律师、债券信托人、文书代理以及印刷商等)、组建承销团队并负责债券备案报批、发行、承销、交割结算以及后续管理等与发债相关的各项工作。
服务费最高控制限价为0.6%/年(不含税),服务费包括全球协调人承销佣金、境内外律师费用、信托人费用、文书代理费用以及印刷商费用等债券发行所必要的各项中介机构费用(第三方担保机构、备证银行等增信相关费用除外)。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4号金融牌照。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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