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拟2.5亿美元出售加拿大油气资产
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MIE HOLDINGS CORPORATION,1555 HK,“MI能源”)9月24日夜间公布,于2018年9月24日(交易时段后),MI能源(卖方)与Far East Energy International Limited(“Far East Energy”,买方)订立股权购买协议,据此,卖方拟出售100股Maple Marathon Investments Limited(“Maple Marathon”)已发行股份给买方,即Maple Marathon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2.5亿美元(约19.6亿港元),将以下列方式支付:
(i) 1.5亿美元将于完成时由Far East Energy以现金支付予MI能源;及
(ii) 1亿美元将由Far East Energy保留以偿付尚未偿还的第三方贷款。
此次资产出售现金所得款项净额约1.5亿美元,将全部用于偿还集团(MI能源及其附属公司)的未偿还债务。
于公告日期,MI能源拥有Maple Marathon 100%已发行股份;于出售事项完成后,MI能源将不再持有Maple Marathon的任何股份。
Maple Marathon持有MI能源的加拿大石油及天然气业务实体Canlin Energy Corporation(“Canlin”)。
Far East Energy(买方)为一间由MI能源主要股东张瑞霖先生间接全资拥有的公司,张瑞霖先生间接拥有MI能源已发行股本约48.1%。
MI能源表示:出售Maple Marathon乃MI能源为尚未偿还债务提供再融资最切实可行的方法,而出售事项可大幅提升集团的财务实力、现金流及偿债能力,原因如下:
(i) 在岸及离岸资本(包括债务及贷款)市场的重大变动限制MI能源筹集额外资金以为尚未偿还债务提供再融资的方法;
(ii) 自收购事项(Canlin收购CQ Energy Canada Partnership)完成以来,MI能源股价大幅下跌,进一步限制可透过股权融资筹集的资金数额;及
(iii) MI能源亦曾探讨出售非核心资产的可能性,包括于哈萨克斯坦业务的40%权益及于南海业务的34%权益。然而,由于MI能源并无持有该等非核心资产的大多数股权,该等非核心资产的出售并非完全由MI能源控制,特别是考虑到再融资时间紧迫及冗长磋商。
除在岸及离岸资本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动以及MI能源股价下跌之外,加拿大的天然气价格于收购事项完成后的过往一年中跌至最低水平,继而削弱公司从Canlin获得大量现金流入以偿还债务的能力。
此外,MI能源未就出售事项与其他潜在买方接洽,原因是倘须与其他潜在买方磋商,交易确定性及签立时间均不受MI能源控制。
MI能源目前拟出售其所有非核心资产以进一步将其资产负债表去杠杆化,包括其于哈萨克斯坦业务的40%权益及其于南海业务的34%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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