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集团将发美元高级债券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Fujian Yango Group Co., Ltd.,以下称“阳光集团”)计划于近期发行RegS、无评级、美元计价、高级债券。
公司已经委任尚乘、瑞银、中信银行(国际)、中国丝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安排此次发行,固定收益投资者会议定于3月27日起,在香港召开。
倘最终发行,债券发行人将是Yango (Cayman) Investment Limited(阳光集团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阳光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
此前,于2016年10月7日,福建省发改委公告,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Yango (Cayman) Investment Limited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福建阳光集团公司在金融保险、教育和医疗等领域的海外投资项目。经审核,予以备案登记。外债规模有效期至2016年12月底止。
阳光集团主营业务包括住宅地产开发(主要分布在福建、长三角,以及北京、广州、长沙、西安等地)、贸易(主要是有色金属贸易),此外,还涉足教育产业。住宅销售和贸易是阳光集团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住宅销售是主要的利润来源。截至2015年底,阳光集团的总资产为702亿人民币。
截至2016年3月31日,吴洁女士直接持有阳光集团45.46%的股权,并通过与林腾蛟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享有阳光集团89.34%的表决权,为阳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阳光集团的住宅地产业务主体是深交所上市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71 SZ,Yango Group Co., Ltd.,简称“阳光城”)。截至2016年3月底,阳光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阳光城31.25%股份,并透过其一致行动人享有阳光城41.42%的表决权,为阳光城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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