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寻求发行境外美元债券,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498.SZ,“温氏股份”或“公司”)8月19日公告,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议案》,鉴于公司就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在国家发改委办理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 [2018] 287号)已到期自动失效,基于监管部门备案要求,同时鉴于市场环境及决议基础已发生变化,董事会于2020年8月19日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议案》,据此,公司拟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 (含5亿美元) 的高等级债券 (简称“境外美元债券”)。
本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3、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以最终备案的发行额度为准。
4、债券类型:境外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
5、债券期限:预计不超过5年期(含5年期)。
6、利率形式:固定利率。
7、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将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S条例,面向美国以外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发行。
8、独家评级顾问与独家全球协调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还本付息安排: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10、上市地点: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的债券将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合适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最终将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而定。
11、发行人国际评级:BBB+(惠誉)。
12、募集资金用途及资金回流情况: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发行募集的全部资金将在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条件下调回境内使用,公司将按照外汇管理局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备案、结汇和回流。本次境外美元债券募集资金合计5亿美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偿还贷款和购买原材料补充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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