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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0/1/16 15:04:25

青海投资集团:第三方正考虑若干离岸债务管理措施,将委任中金公司为独家顾问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Qinghai Provincial Investment Group Co., Ltd.,“青海投资集团”或“公司”或“发行人”)1月15日公布,公司获悉一家第三方机构(a third party)正在考虑若干债务管理措施,以管理青海投资集团的离岸债务,其中包括公司的三笔离岸美元债券:QHInv 6.4 07/10/2021、QHInv 7.25 02/22/2020、QHInv 7.875 03/22/2021,本金额分别为3亿美元、3亿美元、2.5亿美元。 该第三方机构将委任中金公司为青海投资集团离岸债务管理的独家顾问。 稍早前,青海投资集团未能支付2020年1月10日到期的一笔利息,该利息为上述美元债券QHInv 6.4 07/10/2021的利息。 由于该债券并未约定具体宽限期,标普根据其评级准则采用了5个工作日的推定宽限期。不过,标普在1月14日宣布,青海投资集团在5个工作日宽限内也无法全额支付利息,已将该公司的长期主体信用评级及其优先无抵押债券的债项评级从“CCC-”下调至“D”(违约)。 上述三笔美元债的月初至今累计跌幅如下: 此前,2019年11月,同为地方国企的天津物产委任津投资本(另一家天津市属国企)透过债务管理措施来管理天津物产的离岸债务,并表示,津投资本将委任中金公司为天津物产离岸债务管理的独家顾问。最终,在中金公司安排下,天津物产通过“回购 + 交换要约”进行了境外债券的重组。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