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民投美元债展期2年获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中民投8月20日下午公布,2.7亿美元存量债券 CMIG 3.8 08/02/2021 的持有人会议已于8月20日在Kirkland & Ellis香港办公室举行,共收到持份比例91.1%以上的持有人有效授出指示,由于赞成特别决议案的投票占所有有效指示的92.1%(不少于四分之三的多数),特别决议案获通过,并将对所有票据持有人具约束力。
通过特别决议案后,建议豁免立即生效。票据的到期日将延后两年,从2021年8月2日延后到2023年8月2日。
在签署第三份补充信托契据和第三份经修订和重述的定价补充文件后的第5个工作日(“支付日”或“第四个强制部分赎回日”),发行人将支付:(a) 票据截至2021年8月2日到期的所有应计未付利息;(b) 第四次强制部分赎回金额,相等于150,000,000美元本金额及应计利息。
中民投是在7月29日发起本次同意征求,寻求修订债券的若干条款和条件,包括:
(a) 将到期日从2021年8月2日延后至2023年8月2日;
(b) 修订债券的现有赎回条款,该规定应要求:
(i) 拟议修订生效后第5个工作日(“第四个强制部分赎回日”)偿付1.5亿美元本金额及应计利息;
(ii) 于2022年8月2日(“有条件强制赎回日”)偿付债券彼时的所有存量本金及应计利息;不过,如果发行人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Call Option赎回了不少于4000万美元的本金以及应计利息,则发行人没有义务在有条件强制赎回日进行赎回;以及
(c) 豁免债券项下的违约和违约事件。
中民投的法律顾问是Kirkland & Ellis,本次同意征求的制表代理是 Lynchpin Bondholder Management Limited。
中民投此前已在6月30日预告了该同意征求。公司彼时称,由于疫情影响,无法在原定的第四个强制部分赎回日期赎回票据(即在2021年6月30日偿付1.5亿美元本金额及应计利息),也无法在到期日支付票据剩余本息。因此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进行同意征求,以修改票据的若干条款和条件。
这是中民投针对该笔美元债券的第三次同意征求。
SereS的数据显示,债券最初发行于2016年8月2日,初始本金额5亿美元,2019年8月2日到期。此后,发行人在2019年8月下旬通过同意征求将到期日延后一年至2020年8月2日;此后,发行人又在2020年9月将债券再次展期一年、到2021年8月2日。
此前的两次展期均附带“强制部分赎回条款”,因此,经过数次赎回,债券本金额已从5亿美元降至当前的2.7亿美元。
债券发行人是 Boom Up Investments Limited,中民投提供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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