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eS Bond您的债券工作台
菜单
← 返回上一页

资讯 · 2023/6/5 20:36:11

“20旭辉01”公布撤销回售安排,撤销期为6月7日-21日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月5日披露“20旭辉01”撤销回售安排的公告。 为配合“20旭辉01”(“本期债券”)持有人后续交易、转让安排,旭辉集团拟对“20旭辉01”启动撤销回售业务。 已在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限交易日)对“20旭辉01”申报回售且未在回售撤销期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限交易日)撤销回售申报的债券,持有人可在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限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撤销回售申报,撤销回售的债券份额应不高于原申报回售份额。 回售申报撤销成功的债券,持有人可于次一交易日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转让有关规定进行交易转让。 债券受托管理人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