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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 MANDATE · 2024/8/7 11:02:52

更新:深圳市政府拟发2年/3年/5年/10年期点心债(离岸地方政府债券),投资者会议8月7日召开、最早8月8日定价

* 补充了预计定价日、可比债券等。 8月6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发行人”)委任中国银行(指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金公司、汇丰、中国建设银行(亚洲)及交通银行作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工银亚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信银资本、平证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摩根大通、花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中信证券、渣打银行、瑞穗、国泰君安国际、摩根士丹利、海通国际、国信证券(香港)、申万宏源(香港)、星展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河国际及中国信托银行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中国银行(指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绿色、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结构顾问,中金公司作为可持续债券存续期顾问。邀请投资人参与2024年8月7日(香港时间 16:30 / 伦敦时间 9:30)召开的投资人会议。 取决于市场情况,可能随后在香港发行多批次的无评级离岸人民币S条例形式(第1类别)高级无抵押债券,预计期限为2年 (社会责任债券) /3年 (低碳城市主题绿色债券) /5年 (常规债券) /10年期 (可持续发展债券)。 视市场情况而定,债券最早8月8日定价。 本次根据发行人绿色、蓝色、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金融框架下发行的债券已取得香港品质保证局出具的发行前阶段认证。 债券将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适用香港法律,透过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 (联通 Euroclear & Clearstream) 清算。 发行人法律顾问是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国际及香港法)、广东海瀚律师事务所(中国法),承销商法律顾问是安理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国际及香港法)、上海市汇业 (深圳) 律师事务所(中国法)。 稍早前,深圳市财政局7月29日披露,深圳市政府计划于近期赴香港簿记建档发行不超过7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并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期限为2/3/5/10年期。本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2年期为社会责任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高中建设等项目;3年期为低碳城市主题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地铁等项目;5年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铁路等项目;10年期为可持续发展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医疗卫生、教育、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在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承销团给出的可比债券如下: SHENZH 2.55 26 - Bid YTM 为 2.40% SHENZH 2.83 27 - Bid YTM 为 2.45% SHENZH 2.75 28 - Bid YTM 为 2.55% CGB 2.2 26 - Bid YTM 为 2.10% CGB 2.28 27 - Bid YTM 为 2.15% CGB 2.39 29 - Bid YTM 为 2.30% CGB 2.45 34 - Bid YTM 为 2.45%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