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誉确认阳光保险集团子公司的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为‘A-’
惠誉评级已确认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险)的保险公司财务实力(IFS)评级为‘A-’(强劲)。惠誉同时确认阳光人寿的长期发行人违约评级为'BBB+'。上述评级展望稳定。
完整评级行动列表请见本文末尾。
关键评级驱动因素
惠誉认为阳光人寿和阳光财险均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的核心子公司,并基于集团并表后整体财务状况得出阳光人寿和阳光财险的IFS评级。本次评级确认是基于集团“良好”的业务状况、充足的资本金及“强劲”的财务表现——尽管阳光财险的承保盈利能力有所减弱。
惠誉评定阳光保险集团的业务状况与中国其他保险公司相比处于“良好”水平。公司在中国保险业拥有坚实的经营品牌价值,并在寿险和非寿险市场拥有多元的销售渠道和业务险种。阳光保险集团将重点转向波动性较小的业务,令其业务风险状况有所改善。鉴于此,惠誉根据其信用因素评分指引评定阳光保险集团的业务状况得分为'a-'。
2019年9月末按照惠誉Prism风险导向型资本模型(FBM)衡量的阳光保险集团并表资本水平为“适中”——尽管公司的资本金有所扩大。主要原因在于阳光人寿风险资产(尤其是长期股权投资和权益类基金投资)的增加。阳光人寿面临单笔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集中度风险 —— 2018年末此项投资的规模相当于该公司资本金的37%。2019年9月末阳光人寿风险资产与资本的比率保持在2倍以上的高位。
按照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偿二代)计算的阳光人寿和阳光财险的偿付能力缓冲水平均有所下降。阳光人寿和阳光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从2018年末的219%和207%降至2019年9月30日的206%和201%。2019年12月阳光保险集团向阳光财险注资20亿元人民币来支持后者在竞争日益激烈的车险市场实现业务增长,这令阳光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19年末升至225%。2019年6月末阳光保险集团的并表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6%,而2018年末为239%。
随着阳光人寿发行的5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债务和1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务在2019年到期,惠誉估计阳光保险集团的财务杠杆率从2018年末的34%降至2019年末的30%以下,处于‘A’评级保险公司的该指标范围。
2018年阳光人寿的盈利能力有所改善,其税前资产收益率强劲,达2.1%,而2016年至2018年间该指标平均为1.6%。惠誉预计2019年末该指标保持稳定。阳光人寿持续转向利润率较高的长期期交产品和健康保险,令其新业务价值持续改善。公司健康保险保费占其原保费总额的比例已从2017年的9%升至2019年前九个月的近18%。
惠誉预期,阳光财险将保持承保盈利,但利润率将下降。因车险费改导致赔付率上升,阳光财险的车险盈利能力有所下降,这抵消了佣金行为监管收紧令公司手续费及佣金费用下降的利好。阳光财险的综合成本率已从2018年的95%升至2019年前九个月的98%。车险保费占同期总保费的61%(2018年为66%)。
评级敏感性
可能导致评级下调的因素包括:
- 阳光保险集团的并表后资本金水平恶化,按照惠誉Prism FBM模型计算的该指标持续低于“强健”水平,且并表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200%;
- 阳光保险集团的财务杠杆率上升且持续高于35%;或者
- 阳光保险集团的盈利能力显著减弱,阳光财险的综合成本率持续高于105%,阳光人寿的税前资产收益率低于0.6%
可能导致评级上调的因素包括:
- 阳光保险集团的并表后资本水平指标有所改善,包括Prism FBM模型计算的资本水平持续处于“强健”级别的中高位或以上水平,且财务杠杆率低于28%;
- 阳光人寿改善其产品组合,从而提高了盈利能力(以新业务价值的持续大幅增长来衡量);以及
- 阳光财险的承保业绩有所改善,综合成本率持续低于98%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方面的考虑因素
除非本节内容另有披露,ESG信用相关度评分最高为3分,表示ESG问题因其性质或受企业管理的方式而对信用的影响为中性或仅对受评企业的信用状况产生极小影响。
来源:惠誉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