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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19/5/24 18:05:46

标普:协鑫新能源出售1吉瓦电站资产有助于改善其流动性

香港,2019年5月24日—标普全球评级今日表示,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协鑫新能源;B+/负面/--)拟出售电站资产,这将有助于公司补充流动性,但改善幅度尚不足以对信用评级产生影响。协鑫新能源计划出售旗下19座已运营光伏电站70%的股权连同其股东贷款;交易总对价约为17亿元人民币,将采取分期方式支付。 即便将本次资产出售交易所得款项考虑在内,协鑫新能源的流动性总体上将依然趋紧。该公司此前公布2018年末到期短期债务规模为94亿元,这其中包括19亿元非流动债务因违反财务契约而被列入流动负债,目前借款的担保人在2019年成功争取到豁免,但需每年进行审核。同期协鑫新能源的现金及短期已抵押存款约为26亿元。我们认为该公司可能需要加速推进资产出售,以进一步改善其流动性。 协鑫新能源2018年的经营性资金流对债务的比率约为6%,较1年前的低于4%有所改善。这是由于公司在中国的电力销售增长47%,以及放慢了依赖举债方式募集资本支出的步伐。但是,2018年协鑫新能源的可再生能源电费补贴应收账款同比增加了25亿元至约68亿元。协鑫新能源一直尝试出售所持有的光伏电站股权以降低杠杆水平和缓解流动性压力,进而抵消该类应收款持续拖欠的影响。但是,此前出售股权的进展比较缓慢,并且没能带来明显的现金流。 在资产出售完成后,协鑫新能源将成为该等光伏电站项目的少数股东,不再将其并表。但是,公司将继续负责为该等光伏电站的运营与维护工作。协鑫新能源同时将持有的剩余股权质押给买方,直到有关消缺事项完成整改为止。 于若干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协鑫新能源在资产交割日起的五年内购回该等光伏电站。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项目未获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或协鑫新能源未能在特定时间内整改任何违约行为。鉴于买方有卖回资产的选择权,因此在对协鑫新能源进行财务分析时我们可能继续将该等资产纳入考量,除非我们确认此次资产出售已成功将所有权及风险转移到新买家,且买方对协鑫新能源不再有追索权。 该等购股协议目前仍须获得国内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协鑫新能源及其母公司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意。 2019年5月22日,协鑫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签订一系列购股协议,同意出售旗下19座光伏电站权益,涉及总装机量达977兆瓦。与此同时,在新卖家收取到政府的应收补贴款后,买方将向协鑫新能源支付预计约人民币3.22亿元的相关款项。买方为一家由宁波榕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大部分权益的特殊目的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属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宣布,公司的控股股东已签订认购意向协议,拟成为宁波榕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本报告不构成评级行动。 注:中文版本系根据英文版本翻译,若与原英文版本有任何分歧,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来源:标普全球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