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永续NC5美元AT1优先股,初始价4.80%区域
中国信达(01359.HK)今日(10月27日)发行Reg S、永续NC5、美元基准规模、AT1境外优先股,初始价4.80%区域。
根据中国信达此前9月23日的披露,境外发行优先股获中国证监会核准,不超过1.8亿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180亿人民币(约合27.8亿美元)。
拟发行优先股将包含票息重置、票息取消(非累积)、强制转股(PoNV Trigger)等常规AT1优先股条款,适用中国法律。
美银证券、交银国际、建银国际、招商证券 (香港)、中信建投国际、信达国际、国泰君安国际、工银国际、瑞穗证券、南洋商业银行、渣打银行(B&D)、UBS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澳新银行、交通银行、中银国际、Chengtong Hong Kong、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金公司、中信里昂证券、民银资本、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SMBC Nikko、浦银国际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穆迪已授予拟发行AT1优先股 B1 (hyb) 外币评级、同时将评级列入下调观察名单,与同样列入下调观察名单的中国信达的其他评级一致。
穆迪表示,B1 (hyb) 的评级较中国信达ba2的基础信用评估 (BCA) 低两个子级,反映: (1) 穆迪对于在无法持续经营时引发损失,并具有非累积股利递延支付选择权的优先证券的标准评级区分指引; (2) 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可能会在竭尽所能采取其他救助措施之后,才会宣布中国信达无法持续经营。
中国信达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赎回32亿美元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hina Cind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01359.HK,“中国信达”)
发行人评级: A3 / A- / A(穆迪/标普/惠誉)
预期发行评级: B1(穆迪)
发行类型: 永续、非累积、AT1、境外优先股
等级: 仅优先于普通股
格式: Reg S (Cat 1)
币种: 美元
发行规模: 基准规模
期限: 永续NC5
初始价: 4.80%区域
面值: 100元人民币/股
清算优先值: 20美元/股
股息率 (Dividend Rate): 发行后直至首个重置日(2026年11月3日)为固定年利率 [●]%;此后每五年重置一次,重置为“相关重设股息率”,重置公式为“通行5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固定利差 [●]%”。不包含任何票息上浮。股息率在任何时候不得高于8.41%(即中国信达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的加权平均股本回报率)。
股息取消: 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发行人可选择取消全部或部分股息的发放、且不构成违约;股息支付是非累积的。股息取消受限于Dividend Stopper。
选择性赎回: 获得银保监会批准、并符合派息条件及赎回先决条件后,发行人有权于首个重设日及其后的任何股息支付日赎回全部或部分境外优先股,赎回价为本金额的100%(另加任何已宣布但未支付的股息)。
转股: 触发事件发生后,在获得银保监会批准后(但无需境外优先股及普通股股东批准),发行人将 (a) 取消发放相关损失吸收金额(Relevant Loss Absorption Amount)的任何应付股息; (b) 根据条款不可撤销且强制地将全部或部分境外优先股转换为H股普通股。初始强制转股价为每股H股4.52港元(可予调整)。
触发事件: 下列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 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普通股转换,发行人将无法生存,以及 (2)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投票权: 优先股股东无权召集、出席股东大会或是在股东大会上表决,但存在若干例外情况。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发行人的其他一级资本(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
清算系统: Euroclear / Clearstream
细节: 港交所上市,中国法律(PRC Law,以中文版条款为准),最小面值/增量 US$200k/US$1k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美银证券、交银国际、建银国际、招商证券 (香港)、中信建投国际、信达国际、国泰君安国际、工银国际、瑞穗证券、南洋商业银行、渣打银行、UBS
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澳新银行、交通银行、中银国际、Chengtong Hong Kong、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金公司、中信里昂证券、民银资本、德意志银行、摩根大通、SMBC Nikko、浦银国际
B&D: 渣打银行
交割日: 2021年11月3日 (T+5)
Timing: 今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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