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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 MANDATE · 2021/11/5 10:49:26

更新:财政部40亿欧元主权债,12家银行获委任,电话会11月8日召开

* 补充了路演信息、募集资金用途、上市、结算、法律顾问等其他信息。 11月5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财政部(“发行人”)委任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金公司、美银证券、东方汇理银行、德意志银行、高盛、汇丰、摩根大通、法国兴业银行、渣打银行、瑞银(UBS)为联席主承销商及账簿管理人,取决于市场情况,可能随后发行欧元计价、多期限、Reg S、高级无抵押债券。 面向亚洲和欧洲固收投资者的电话会11月8日(周一)召开。 据财政部此前(10月29日)披露,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财政部将于11月10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欧元主权债券,规模为40亿欧元,期限分别为3年、7年和12年。 财政部拟将销售国债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政府用途。 债券发行后,将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挂牌。 三期限国债中,两个期限将透过欧洲结算系统及卢森堡结算系统结算,另外一个期限透过中央结算系统(CMU)结算。债券的财务代理、主付款代理、CMU交存代理、登记处和转让代理为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债券将适用英国法律。财政部中国法律顾问为财政部条法司、英国法律顾问为年利达律师事务所;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为方达律师事务所、英国法律顾问为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 国债免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和任何香港利得税、印花税。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