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案的债权申报发出申报通知
泛海控股(*ST泛海)6月1日披露,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案的债权申报相关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泛海控股债权人请于2023年7月1日 (含当日) 前,根据《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此前(5月29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3) 京01破申391号之一,依照相关规定,经债权人推荐,北京市一中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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