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尚无减轻流动资金压力、改善现金流及解决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的具体计划
MI能源(1555.HK,“MIE”或“公司”)6月30日公告,尚无执行措施以减轻其流动资金压力、改善其现金流及解决其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的具体计划;此外,由于美元优先票据已违约并触发交叉违约,公司评估,相关贷款人可能要求偿还贷款,总额超过本金2.873亿美元(另加应计利息)。
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一九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一九年年度报告及与债权人进行持续讨论
MIE持续就债务重组与各类债权人积极讨论,以求达成一致共识的方案,来解决公司的流动资金问题。但是,于公告日期,MIE尚无执行措施以减轻其流动资金压力、改善其现金流及解决其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的具体计划。因此,于公告日期,审核流程尚未完成,且核数师概无就二零一九年年度业绩发表意见。二零一九年年度业绩公告和二零一九年年度报告分别延迟刊发和寄送。公司拟尽快发布二零一九年年度业绩和二零一九年年度报告。
MIE将在适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以提供上述事宜的最新进度。
业务更新
优先票据之最新状况
诚如MIE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之公告所述,MIE未能于宽限期届满时支付优先票据利息付款约1700万美元 (原应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二日到期),已导致优先票据的违约事件。违约亦触发集团成员公司与其他贷款人订立的其他贷款融资项下的交叉违约。MIE已评估相关贷款人可能要求偿还贷款 (包括尚未到期的贷款),以及未履行还款责任总额及可能违反其他贷款融资及票据约超过本金2.873亿美元加上上述本金的应计利息。
大安石油合同延期
诚如MIE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之公告所述,MIE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戈壁能源和MIE国际,签署了大安油田开发和生产石油的修改和补充协议。公司持有的位于松辽盆地的大安油田开发和生产石油合同已经获得中国最大的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有条件延期至二零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作为大安油田的作业者,公司持有石油合同项下外国合同者100%的参与权益和义务。双方都认为,大安油田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延期可通过进一步的开发是双方均获得经济效益。
根据石油合同的补充协议,公司将继续担任大安油田的作业者,并需在协议生效后三年内投资并钻探至少268口新井 (根据石油合同其他条款条件以及油价适当调整)。本次延期使公司获得了更多的业务确定性,并可以在大安油田继续进行投资开发。大安油田是公司的核心资产,贡献了公司的绝大部分原油产量,收入及现金流。公司期待与所有合作伙伴一起,为中国石油行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截至公告日,公司的业务运作照常进行。董事会和集团管理层已采取并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成本,并尽最大努力确保集团的业务照常运营。
来源: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