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拟发1.5亿美元等值海外债券,招标牵头主承销商
11月2日消息,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债券牵头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657.0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对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进行招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委托,协调公司债券各中介服务机构,完成尽职调查、方案设计、产品申报等各项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平稳、有序推进。债券拟注册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等值货币。债券拟注册期限:不超过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存续营业证明;
(2)供应商必须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资质,即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备注: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实际控股、实际管理关系的,不得共同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18时至2023年11月07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广益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广南路290号
招标人联系人:钱晨
招标代理: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代理联系人:顾工、华工
代理联系电话:0510-857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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