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募资2.51亿人民币用于偿债
保利协鑫(3800.HK)及协鑫新能源(451.HK)5月7日联合公告,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 (交易时段后),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的间接附属公司河南协鑫新能源 (作为卖方) 与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 (作为买方) 订立购股协议。根据购股协议,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于永城鑫能的全部股权。
永城鑫能主要于中国从事经营光伏电站。
于出售事项完成后,永城鑫能将不再为协鑫新能源及保利协鑫的附属公司。因此,于交割后,永城鑫能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于保利协鑫及协鑫新能源的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 (即代价及于基准日的应付款项净额减整改成本的总和) 预计为约人民币251,700,915元,而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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