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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0/5/8 21:44:28

绿景向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及抵押品,助其进一步提取银行贷款融资

绿景(95.HK)5月8日公布,于2018年7月23日,借款人(控股公司 [由绿景间接持有25%权益之联营公司] 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订立贷款协议,据此,银行将向借款人提供本金额为人民币207亿元之贷款融资,自2018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为期五年。于本公告日期,借款人已根据贷款协议提取人民币21.35亿元。为促使进一步提取贷款融资,银行已要求借款人、绿景及深圳绿景提供额外担保及抵押品。 深圳绿景为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深圳绿景为绿景之全资附属公司。 借款人深圳市绿景天盛实业有限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兴办实业。借款人为控股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控股公司即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于本公告日期,控股公司由绿景及黄康境先生分别间接持有25%及75%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持有或控制绿景已发行股份约70.60%之投票权。 董事会谨此宣布,于2020年5月8日: (i)绿景及深圳绿景(作为担保人)就贷款协议分别与银行订立境外担保协议及境内担保协议,据此,绿景及深圳绿景将按共同及个别基准提供以银行为受益人之担保,以担保借款人有担保贷款金额之还款责任; (ii)深圳绿景及银行就贷款协议订立抵押协议,据此,深圳绿景将以银行为受益人抵押其拥有之两项物业,作为贷款融资之抵押品,以担保借款人有担保贷款金额之还款责任; (iii)绿景、深圳绿景与黄先生订立反担保协议,据此,黄先生将以绿景及深圳绿景为受益人提供反担保,以为支付绿景及深圳绿景根据担保协议及抵押协议可能产生之所有负债及合理开支作出担保; 及 (iv)深圳绿景与借款人订立担保服务协议,据此,借款人将向深圳绿景支付担保费用,每年最高上限为人民币3200万元,即有担保贷款金额之1%。 贷款融资于自2018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5日之五年期内可供借款人提取,以为借款人所投资及开发之白石洲城市更新项目之翻新工作及二级开发提供资金。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