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ATE】深圳市人民政府拟发行多批次人民币债券,中国银行为绿色、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结构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发行人”)委任中国银行、中金公司、汇丰、中国建设银行(亚洲)及交通银行作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亚洲)、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摩根大通、中信银行(国际)、花旗、中信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瑞穗、海通国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河国际、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申万宏源(香港)、上银国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华泰国际、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兴证国际及国都证券(香港)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及中国银行为绿色、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结构顾问。取决于市场情况,可能随后在香港发行多批次无评级的离岸人民币S条例形式(第1类别)高级无抵押债券。
本次根据发行人绿色、蓝色、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金融框架下发行的5年期和10年期债券已取得香港品质保证局出具的发行前阶段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