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中国水务等五家企业发行外债未履行事前备案登记
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境外发行债券风险提示”,文中指出,《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2015年9月发布以来,对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实施备案登记制。但发改委近期注意到,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等有关企业发行外债未履行事前备案登记。
为此,国家发改委提示,企业发行外债应按2044号文规定事前申请备案登记,事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有关律师事务所、承销商等中介机构要切实配合做好债券发行相关工作,上述企业应尽快补办有关备案登记手续。今后工作中,对发行外债不履行备案登记的相关企业,将考虑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和联合惩戒信息平台。
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