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集团永续NC3美元次级债,初始价3.70%区域
中国化工集团今日发行Reg S、永续NC3、High Step-up (300bps)、美元基准规模、次级债券,初始价3.70%区域。
巴克莱、法国巴黎银行(B&D)、中银国际、美银证券、中信银行(国际)、中信建投国际、东方汇理银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国际、Natixis、UBS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CNAC (HK) Finbridge Company Limited
担保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China National Chemical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中国化工”或“ChemChina”)
担保人评级:Baa2 / BBB / A- (穆迪/标普/惠誉)
预期发行评级:Baa3 / BBB (穆迪/惠誉)
Status:次级、有担保、永续证券
格式:Reg S
规模:美元基准规模
期限:永续NC3
交割日:2020年9月22日(T+6)
初始价:3.70%区域
选择性赎回:2023年9月22日(“首个可赎回日”)或其后的任何一个付息日,可以按本金额的100%全部而非部分赎回
票息:固定利率、半年付息一次、日计数30/360
票息率:1)从发行日到首个可赎回日 - 固定利率 [●] %(“初始票息率”); 2)首个可赎回日及其后每三年 - 重置为:3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初始利差 + 300bps 票息上浮(“相关重置票息率”)
最高票息率:1)发行日到首个可赎回日:初始票息率 + 300bps;2)之后:相关重置票息率 + 300bps
票息自主递延:由发行人全权酌情决定是否递延票息,递延支付的票息可累计并计息,票息递延受限于 dividend stopper 以及 6-month look-back pusher (发行人及担保人层面)
控制权变动赎回:发生控制权变动触发事件后,发行人可以选择赎回;首个可赎回日之前,赎回价为101%;此后为100%
其他可赎回事件:1)税务原因 at par;2)会计原因 at par;3)违反契约事件 at par;4)相关债务违约事件 at par;5)非登记事件(Non-Registration Event)at par;6)最小存量 at par
基于特定事件的票息上浮:发生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违反契约事件、非登记事件和/或相关债务违约事件(“Step-up Event”)后,如果发行人选择不赎回,票息将在原有基础上额外上浮300bps,上浮后的票息率不得高于“最高票息率”;相关事件修复/不再存续后,票息将下调300bps。
所得款项用途:为集团现有债务再融资、一般公司用途
清算系统:Euroclear / Clearstream
适用法律:英国法律
上市:新交所
面额:US$200k / US$1k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巴克莱、法国巴黎银行、中银国际、美银证券、中信银行(国际)、中信建投国际、东方汇理银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海通国际、Natixis、UBS
B&D:法国巴黎银行
时间:最早今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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