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拟发自贸区离岸债券,规模最高1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招标全球协调人
5月31日消息,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自贸区离岸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公开招标。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仪征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自贸区离岸债券发行工作,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不超过3年期。
项目概况如下:
1、全球协调人作为自贸区离岸债券发行总协调人,对公司进行详细尽职调查,对公司负债结构、项目规划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并与公司共同确定工作实施计划时间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监管要求,设计发行方案,组建工作团队,选聘中介机构并完成主体评级、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可研编制、信托人设置、文件翻译及印刷等工作,负责债券申报、反馈、审批、路演、承销、发行后交割结算等全流程工作等,必要时经招标人同意后联系协调增信担保机构,使在本次自贸区离岸债券产品发行的利益最大化。
2、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
3、发行计划:一次性注册额度,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4、资金用途:一般企业资金用途
5、还本付息方式:每半年或每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6、承销费支付方式:发行成功后根据发行结果和承销协议约定支付
7、发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投标人需具备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全球协调人的执业要求,具备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可接受两名申请人组成投标联合体)。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及综合评估法。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00万元。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1日 - 6月8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6月21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6月21日09时30分(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仪征市为江苏省县级市,由扬州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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