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投披露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股权被冻结的情形
6月21日消息,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城投”或“发行人”)披露关于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项背景及原因
截至2023年6月20日,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存在因未按期归还到期借款或因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人或施工方向债务人或担保方申请财产保全或财产强制执行,而导致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股权被冻结的情形。
股权冻结情况:发行人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业务,2023年3月10日的到期利息发行人逾期未还。经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海市金融法院于2023年4月26日下发(2023)沪74民初6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发行人、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共计907401834.91元或查封、扣押两被申请人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截至公告日,发行人持有的昆明城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股权数额为26002.54万元被冻结;发行人持有的昆明市城投文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昆明城投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数额分别为6000万元、20000万元及23700万元被冻结。
账户冻结情况: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保利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之间因未按期归还到期借款或因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导致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截至公告日,冻结金额合计为6523008.27元。
(二)被冻结的资产情况
二、影响分析
上述被冻结资产总额仅占发行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总额的2.52%,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尚无实质影响。
三、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资产冻结情况,发行人将与债权人、工程合作方积极对接协商,化解纠纷,尽快解除资产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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