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湾控股就2笔美元债券发起交换要约,并以香港安排计划作为备选方案
粤港湾控股有限公司(Guangdong-Hong Kong Greater Bay Area Holdings Limited,1396.HK,“粤港湾控股”或“公司”)4月17日宣布,针对2笔存量美元债券 HYDOO 12 5/22/2023 (ISIN: XS2485447838) 和 HYDOO 13.85 10/12/2023 (ISIN: XS2386427525) 发起交换要约。
公司已委任中信银行 (国际) 担任交易经理,并委任 Kroll Issuer Services Limited 担任资料、交换及制表代理。
【背景】
粤港湾控股此前已出现若干离岸债务违约。截止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支付2023年10月票据于2022年10月12日到期之应付利息及2023年5月票据于2022年11月23日到期之应付利息。
公司认为,本次交换要约若顺利完成,可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延长债务期限,改善现金流。倘交换要约未能成功完成,公司无法延长现有票据的到期日,则公司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债务重组方式,包括考虑于香港推出安排计划,以按照交换要约备忘录附件A所载的“重组支持协议”所附的条款清单的方式,实现与交换要约的条款相似、只对所有现有票据持有人(包括美国人士)开放的现有票据重组。
任何已作出交回的合资格持有人亦必须签署及同意受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所约束。
【交换要约】
现有票据的交换要约于2023年4月17日开始,并将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届满。交换要约有关的指示不可撤销。
交换要约受限于最低接纳金额(可调整或豁免)。具体而言,2023年5月票据最低接纳金额为67,500,000美元(或其未偿还本金额75,000,000美元的90%),2023年10月票据最低接纳金额为273,258,000美元(或其未偿还本金额303,620,000美元的90%)。
任何作出交回之合资格持有人必须交回其持有之全部相关系列的现有票据以作交换。
交换代价如下(现有票据每1,000美元本金额而言):
- 2023年5月票据的交换代价包括:(A)新票据本金总额1,010美元;及(B)应计利息(实物利息)。
- 2023年10月票据的交换代价包括:(A)新票据本金总额1,000美元;及(B)应计利息(实物利息)。
应计利息将在结算日之后以与应计利息等额的新票据本金的实物利息的形式发行支付给合资格持有人。没有现有票据在结算日之前的应计及未付利息需要以现金支付。
新票据将于初始发行日后第36个月的最后一日到期,按年利率7%计息。自初始发行日期起至初始发行日后第12个月的最后一日(下称“12个月周年日”),(A)利息金额的65%应资本化(“实物付款利息”),并且计入新票据每半年的当期未偿本金额,及(B)利息金额的35%应以现金于每半年期末支付。自12个月周年日起至到期日,新票据的利息应以现金于每半年期末及在到期日支付。
倘交换要约未完成,而该计划已推出及完成,根据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将就交换要约中已交回及重组支持协议中被限制的现有票据于伦敦时间4月25日下午4时正或之前支付相当于票据本金总额的0.3%的指示费用。
【时间表】
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交换要约开始
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4:00(伦敦时间):交易截止日及指示费截止日
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前后:结算日
2023年5月2日(星期二)前后:新票据在新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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