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eS Bond您的债券工作台
菜单
← 返回上一页

资讯 · 2020/5/25 21:25:56

泛海控股因违规收到证监会警示函

5月22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0〕84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2019年12月19日以来,你公司在100%质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股权的情况下,对其中50.24%的股权进行了质押展期。此外,你公司未在上述情形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民生证券。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十条第 (二) 项规定。根据《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