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寻求境内外发行最高1,500亿人民币等值“减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
中国银行1月26日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发行额度和发行安排》议案,据此,同意中国银行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分批次发行减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并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 发行规模:不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 工具类型:减记型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Write-down 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Non-Capital Bonds),符合《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3) 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4) 期限:不少于1年期
(5) 损失吸收方式:当中国银行进入处置阶段时,可通过减记的方式吸收损失
(6) 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中国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8)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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