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拟发Reg S/144A美元主权债
11月8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财政部(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cting through the Ministry of Finance,“发行人”)委任中国银行1、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美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中金公司、Citigroup、东方汇理银行2、德意志银行、阿联酋阿布扎比第一银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3、汇丰、工商银行、摩根大通、瑞穗和渣打银行4为联席主承销商及账簿管理人。并取决于市场情况,可能随后发行3年期及5年期美元144A/S规则(第1类别)高级无抵押固息债券。
发行人法律顾问是财政部条法司(中国法)、年利达律师事务所(美国、英国及香港法),联席主承销商法律顾问是方达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安理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美国、英国及香港法律顾问)。
1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于法国的有限责任公司
3 于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 由皇家宪章于英格兰以有限责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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