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5/7/10/30年期美元债,初始价T5+170区域/T7+200区域/T10+230区域/5.30%区域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hina Cind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穆迪:A3 Stable,标普:A- Stable,惠誉:A Stable,1359 HK,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今日维好发行RegS、美元基准规模、固定利息、高级无抵押债券,其中:
5年期债券,初始价T5 + 170bps区域;
7年期债券,初始价T7 + 200bps区域;
10年期债券,初始价T10 + 230bps区域;
30年期债券,初始价5.30%区域。
债券拟由China Cinda Finance (2017) I Limited(注册于BVI)发行,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China Cinda (HK)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注册于香港,标普:A- Stable)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中国信达提供维好和EIPU,以及流动性支持。债券的预期评级是Baa1 / A- / A(穆迪/标普/惠誉)。
债券发行人是担保人的全资子公司,担保人则是中国信达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信达的控制人是财政部。
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债券担保人)是中国信达实施其国际化战略的综合平台,也是其境外投资的重要平台。
债券将包含Change of Control Put(at 101%)。
本次发行将作为中国信达10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的一部分。募集资金用作营运资金、投资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债券发行后,在港交所上市,适用纽约法律(维好和EIPU除外,适用香港法律)。
中国银行、美银美林、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瑞穗证券、法国巴黎银行(B&D)、星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里昂证券、海通国际、信达国际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簿记人,中信银行(国际)、中金香港证券、摩根士丹利、澳新银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汇丰、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渣打银行、招商银行(永隆银行)、德意志银行、招银国际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簿记人。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