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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4/5/28 12:10:22

金科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7月25日召开,债权人应在7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Jinke Property Group Co., Ltd.)5月28日披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4年4月22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分别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及(2024)渝05破申130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资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及重庆金科已分别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117号和(2024)渝05破118号《决定书》,五中院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公司及重庆金科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资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及重庆金科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30以网路方式召开;重庆金科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14:30以网路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具体事宜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