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东旭光电MTN001B”持有人会议决议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12月13日公布,已就8亿人民币、票面利率5.09%的境内中期票据“16东旭光电MTN001B”(全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品种二)”)召开了持有人会议,并就共计14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一:“16东旭光电MTN001B”加速到期清偿。
议案二:“16东旭光电MTN001B”应与“16东旭光电MTN001A”及“16东旭光电MTN002”适用相同的展期分期支付节奏和增信措施。
议案三:发行人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期债券欠付利息。
议案四:对本期债券增加交叉违约条款。
议案五:发行人应当分期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议案六:在“16东旭光电MTN001B”本息全额兑付前,对于其本金中尚未兑付的部分仍应按照票面利率5.09%计提应付利息,并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除进行本金利息支付外,还需按照延期支付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0.21‰)计算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支付罚息。
议案七:“16东旭光电MTN001B”本金8亿元展期一年或打折兑付,以下两个选项二选一:(1)“16东旭光电MTN001B”本金展期一年,展期期间本息按季分期支付,即2020年2月20日支付20%、5月20日支付30%、8月20日支付20%、11月20日支付30%,且在“16东旭光电MTN001B”展期到期日(2020年11月20日)前,若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的其他到期债券、到期银行贷款或其他非标融资按期兑付,则需提前还清“16东旭光电MTN001B”全部本息;(2)“16东旭光电MTN001B”本金于2020年1月9日之前9折兑付。(表决结果:未获通过)
议案八:在本期债券本息全额兑付前,限制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及配偶李青女士出境。
议案九:为本期债券增加增信措施:(1)将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未质押部分的股权进行质押(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质押登记手续,并获得相关债权人的同意);(2)将申龙客车50亿左右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质押登记,并获得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已质押78%债权人的同意),并设立银行专项偿债账户,将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的应收补贴款等应收账款直接划入该偿债专户;(3)增加其他生产设备、土地、厂房等抵押(可接受二次抵押),使抵质押品价值覆盖本期债券本息1.2倍以上。
议案十:为本期债券增加增信措施: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及配偶李青女士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议案十一:为本期债券增加增信措施:由发行人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议案十二:为本期债券增加增信措施:由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议案十三:为本期债券增加增信措施:以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股权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议案十四:发行人应当及时向债券持有人提供下列有关的信息与资料:(1)兑付本期债券所需资金的筹措情况;(2)关于展期偿债现金流的测算与安排;(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变现资产明细及变现计划;(4)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债委会最新进展信息。
经债券持有人投票表决,上述议案中,议案七未获通过,其余均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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