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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4/4/11 17:37:05

维持原判!民生银行起诉卢志强案二审胜诉

4月9日消息,近日,民生银行与泛海系掌舵人卢志强的两宗金融借款纠纷案中,其中一宗案件二审判决落槌,二审维持原判,民生银行胜诉。 上述两宗案件纠纷源于民生银行与泛海系下属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央公司”)的借款。 2018年6月,武汉中心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为40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心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 泛海控股以及卢志强保证担保。2020年3月,武汉中央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0.66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 中央公司名下五块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因借款方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1月19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卢志强提起诉讼,要求武汉中心公司和武汉中央公司分别偿还尚欠的本金39.72亿元、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 2023年10月和11月,北京金融法院对于上述两宗案件分别进行一审判决,民生银行均获胜诉。法院要求武汉中央公司和武汉中心公司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同时,对于此次判决所确定的债务,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待泛海控股和卢志强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中央公司和武汉中心公司追偿。 2024年3月,北京金融法院对两宗案件中的一宗(即武汉中心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纠纷)进行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另一宗武汉中央公司案待宣判二审结果。 来源:21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