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控股执行董事购入旭辉境内债券,总代价295万人民币
旭辉控股(00884.HK,“公司”)六月二十八日自愿公告,执行董事购买境内公司债券。
全资附属公司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二零二一年第二期境内公司债券 (“二零二一年第二期公司债券”) 及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发行本金额为人民币18.75亿元的二零二一年第三期公司债券 (“二零二一年第三期公司债券”)。该等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已获执行董事兼执行总裁陈东彪先生告知,彼自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至公告日期于二手市场购买二零二一年第二期公司债券及二零二一年第三期公司债券,总代价约为人民币295万元 (不包含相关交易费)。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对集团的未来前景充满信心,并可能考虑日后于适当时候进一步购买由集团发行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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