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普:因境内债券违约东旭集团评级下调至“SD”;评级移出负面信用观察名单;确认其债项评级“CC”
东旭集团未及时兑付三只境内债券的利息与本金。
该公司仍在偿付其担保的优先无抵押美元债券,但我们认为该公司该债券的违约风险很高。
2020年2月21日,标普全球评级将东旭集团的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从“CCC-”下调至“SD”(选择性违约)。我们确认该公司担保的未到期债券的债项评级“CC”。我们将上述评级移出负面信用观察名单。2019年11月19日因东旭集团子公司违约,我们将其评级列入信用观察名单。
香港,2020年2月21日—标普全球评级今日宣布采取上述评级行动。我们下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的评级,这是因为该公司未能及时兑付三只债券在过去两个月内到期应支付的利息与本金。2020年2月20日这三只债券的违约信息被披露,分别为:
2019年12月27日到期的7亿元人民币境内私募债的本金与利息。
9.97亿元人民币境内公司债应于2020年1月20日兑付的利息,此债券将于2021年1月18日到期。
2020年1月23日到期的10.3亿元人民币境内私募债的本金与利息。
东旭集团仍在偿付其担保的将于2020年6月12日到期的优先无抵押美元债券。然而,我们预计该债券违约或低价置换的可能性为几乎肯定。
尽管流动性紧张,东旭集团仍于2020年2月19日与Alderon Iron Ore Corp.签署意向书,计划收购后者一铁矿石项目26%-38%的股权。我们了解这笔交易仍处在初级阶段,并将由东旭集团全资持有的子公司执行收购,收购资金将使用私募方式募集。我们预计东旭集团不会为该子公司提供资金。
2019年11月东旭集团重要子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光电)未及时兑付境内回售的中期票据的本金与利息,东旭集团流动性快速收紧的状况浮出水面。东旭集团之后宣布,控股股东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拟向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转让其持有的东旭集团51.46%的股权。截至目前在这方面未有跟进信息。
注:中文版本系根据英文版本翻译,若与原英文版本有任何分歧,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来源:标普全球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