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投资集团3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项目,招标主承销商
2月22日消息,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项目主承销商招标公告。
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本市场债券发行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本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境外债券(以下简称“境外债”)发行主承销商,由其负责我公司2024年度境外债发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选取境外债主承销商项目。
(二)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2024年度境外债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债券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备案、市场询价、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三)发行规模:拟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期限以发改委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五)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六)服务期限:自投标人中标之日起至境外债发行及偿还完毕为止。
(七)服务标准:
1、质量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境外债为目的,制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审批通过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组建承销团并负责余额包销。
2、时间标准:(1)投标人中标后,限期2个月内拿到注册批文。(2)主承销商确定后,在接到发行人发行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当期资金募集。如遇特殊客观因素影响,经招标人同意,可给予最多1个月宽容期。
(八)保证金:由中标机构按发行额度的万分之一向招标人缴纳保证金,如非招标人原因未按招标人发行利率、期限等要求完成申报及发行工作,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承销费用:固定承销费用。承销费包括主承销佣金、境内外律师服务费、评级费、法律文书代理费、审计费、审计报告翻译费、信托人费用、印刷及刊印费、上市费用、网上路演费用等(不含增信担保费)中介机构费用。由中标人推荐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机构并经招标人认可后签订服务协议,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从承销费中列支。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境外债券发行资质,且具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的证券业务相关牌照或其他相关资质;
(二)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债券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进行债券交易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执业记录,并且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申请文件原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日期:2024年2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逾期未报名,不予受理。
(二)招标公告发布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将在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cstzzgs.cn/)、许昌日报上发布。
(三)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请到许昌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cstzzgs.cn/)下载。
(四)资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3月1日16时,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收到时间为准。
(五)资料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5楼506室。
(六)资料提交方式
1、现场递交。递交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申报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提交资料一式9份自行装订,以密封的形式并加盖公章。
2、邮寄方式。递交资料内含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提交资料一式9份自行装订,以密封的形式并加盖公章。
3、联系人:范女士,电话: 0374-2676560,传真:0374-267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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