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获14.5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
越秀地产(00123.HK)9月1日晚间公告,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泓景有限公司 (“泓景”,作为借款人) 与一家银行 (“贷款人”) 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规限下提供1,450,000,000港元之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
泓景为越秀地产全资附属公司,其于融资协议项下责任由越秀地产担保。
融资协议规定,倘越秀地产之控股股东越秀企业 (集团) 有限公司 (“越秀企业”) 于越秀地产已发行之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之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再是越秀地产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倘越秀企业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
截至公告日,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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