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发1.45亿美元境外债券,资金用途为偿还存量境外债,招标承销商
8月15日消息,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项目承销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申报一支境外债,申报金额拟为1.45亿美元,资金用途为偿还存量境外债。
二、要求
1、具备相应资质;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自本公告挂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格式文件签章后扫描发送至372966899@qq.com,需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超过截止日期报送的方案一律无效)纸质档材料原件准备一份,在10日内寄到,收件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发展大道901号1206室,收件人及联系方式:王玉,15051308836。
四、标准
报名文件应按照附件格式要求,简明扼要,详见附件。
五、比选结果通知
在确定为我司债券主承销商后,由我司电话形式单独通知,并签订承销协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王玉
联系电话:0527-88859586
【比选方案】
1、承销能力:"自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为地方国企成功承销境外债券的只数及发行金额。注:该项承销业绩提供以下材料:承销明细表、募集说明书封面等证明资料。"
2、承销费率:承销费率报价不得超过 0.15%/年。
3、发行方案:债券申报发行方案设计针对性强,投标人能针对发行人的实际情况提出专业化建议,发行方案阐述详尽、合理、可行。(1、需针对发行人实际情况,阐述本次债券续发,对于债券币种、发行方式建议方案;2、阐述债券申报发行执行周期安排;3、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补充要点)
4、项目团队:投标人提供项目执行负责人承销经验和过往业绩及项目团队成员简介。
5、相关费用支付及解决方案:投标人承诺,对于债券发行前后需支付的境外相关费用能否提供代收代付服务。(涉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国际律师费、承销商国际律师及信托人律师费、网络路演费、信托人成立费用及年度管理费、网络路演费、信托人成立费用及年度管理费、印刷商排版费用、文书代理费、上市费用、股东及董事豁免费用等)
投标人承诺,对于债券定价前需支付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能否提供前置垫付服务,发行完成后提供相应支付票据向发行人申请报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费用、股东信息豁免费用、文书代理费、印刷商费用,网络路演等)
6、服务律所询价情况:"请投标人对于本次提供服务的律所(含境内、境外共4家律所)进行询价,律所报价应包含税费及所有差旅费等杂费(律所价格按照不采用备证发行模式报价)。
备注:发行人仅在债券发行成功之后,支付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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