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金控向中国华融国际控股发行2亿美元5.905%高级永续证券
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993.HK,“华融金控”或“发行人”)6月30日公告,与控股股东中国华融国际控股订立认购协议,据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将认购由华融金控发行之本金额2亿美元、5.905%、非次级、无抵押、永续证券,发行价为本金额的100%。
于公告日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间接持有华融金控已发行股本约51%,为华融金控之控股股东。
债券的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 华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993.HK,“华融金控”)
认购人: 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融国际控股”,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证券: 5.905%非次级永续证券
本金额: 200,000,000美元
发行价: 证券本金额之100%
发行日: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交割日: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付款: 于交付证券后,中国华融国际控股将于交割日向华融金控支付认购证券之款项,金额相等于发行价。
分派: 在证券之相关条款及条件规限下,证券赋予权利可自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起按适用分派率收取分派。证券之分派须每半年于分派付款日以美元分期等额支付。
分派率: 证券适用之分派率: (i) 于发行日 (包括该日) 起至首个赎回日 (不包括该日) 期间之各分派付款日,将为每年5.905%; 及 (ii) 于首个周期及后续周期,按年将为相等于以下两者之总和: (a) 每年5.905% (就首个周期而言) 或证券当时适用之当前分派率 (就后续周期而言) 及 (b) 每年5.00%之利率。
到期日: 无到期日。
证券之地位: 证券构成华融金控之直接、无条件、非次级及无抵押责任,且彼等之间将于任何时候享有同等地位且并无任何优先权。
华融金控选择性赎回: 证券为永续证券,并无固定赎回日。华融金控可选择按照证券之条款及条件透过向中国华融国际控股发出不超过60日及不少于30日之不可撤回通知,于首个赎回日前之第5个营业日或之前或首个赎回日后之任何分派付款日以本金额赎回全部而非部分证券。
来源: 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