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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18/5/24 14:13:50

庞大汽贸集团寻求发行境外美元债券,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ang Da Automobile Trade Co., Ltd,601258 SH,简称“公司”或“庞大集团”)5月24日公布,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3亿美元(含本数)等值债券,并由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庞大集团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主体:公司现有境外全资子公司或拟设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含本数),可分期发行; (三)债务类型:美元债券 (四)发行方式及对象:根据相关规则在中国境外公开募集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五)发行期限:3-5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六)发行币种:美元; (七)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资本市场供求关系最终确定; (八)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调整债务结构; (九)挂牌方式: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选择是否挂牌及挂牌转让场所; (十)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庞大集团主营汽车经销及维修、养护业务,属于汽车经销行业。2017年度,庞大集团新车销售48.17万辆,实现营业收入705亿人民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于中国28个省、市、自治区及蒙古国拥有1,035家经营网点。 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庞庆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图片来源:庞大集团2017年年报 2017年4月28日,庞大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冀证调查字2017009号):“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截至2018年4月底,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