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拟发2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招标全球协调人
12月26日消息,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的初评比选公告。
根据《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做好融资计划比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的对外初评比选,现将相关初评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球协调人资格条件
全球协调人需为香港证监会监管的机构,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文件;
2. 具备境外债券发行的全球协调人及评级顾问资格,且必须具备香港金融监管局或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和第4类牌照;
3. 须具有良好的主体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
4. 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具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境外债的案例经验(提供境外债成功发行的相关案例经验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等合同关键页或募集说明书,至少包含承销人在项目中参与的角色、发行人名称、发行总规模、发行时间、债券期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方都要满足上述基本条件。
承销费以年化率/千分比进行报价,承销费率有效报价区间为2.5‰/年 - 3.5‰/年(含)。
二、境外债券主要条款
1.发行人: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含2亿美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3年)
4.发行方式:分期发行
5.发行币种:人民币
三、比选申请文件内容
1.初评比选报价函;
2.营业执照、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资质证书、需具备境外债券发行的全球协调人及评级顾问资格,且必须具备香港金融监管局或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和第4类牌照等相关文件;
3.发行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主体、融资金额、期限、承销费率、预计发行利率、资金用途、增信措施及担保措施、具体工作时间安排、承销机构规模、团队业务能力、增值服务等);
4.项目团队介绍(附相关团队能力证明材料介绍);
5.比选初评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比选文件所有格式均由比选申请人自拟,但内容不得与本文件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和抵触,否则视其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请有意向参与上述境外债的机构,于2024年01月19日下午17:00分前将《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初评比选报价函》及发行方案等相关比选材料一式捌份(正本3份,副本5份),以密封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形式寄达或送达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我司以寄达(或送达)时间为准。收件联系人:兰先生,联系电话:17350396626,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主楼25层2518室。
五、初评比选方法和程序
本次初评比选评审由我司根据相关规定成立融资计划初选评审工作小组,依据评审文件,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各初评比选申请人进行入围资格审核,对入围机构相关比选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融资计划初选评审工作小组完成评分后,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最终选择产品综合得分最高前三名候选机构提交至市国资委复选。市国资委根据《市国资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属国有企业融资计划比选方案(修订稿)>的通知》(岩国资[2020]3号)的文件要求,依照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进行复选。复选结果报市国资委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确定得分最高的金融机构为最终机构。再由我司对外公示,并签订合作协议。
详见公司官网公告(https://www.lycfj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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