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城发境外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KFZX2380203.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及来源: 承销费率不超过0.008,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发行品种: 境外债券
发行规模: 不超过美元3亿元或等值人民币(具体以监管部门相关文件批文的最终审批额度为准)。
发行期限: 不超过3年。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属金融机构就本项目对该分支机构的投标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能证明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资质许可,具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的证券业务第一类或第四类或第六类牌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对于某一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之间出现上述情形的除外);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近三年未被监管机构公布禁止从事境外发债业务(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无需提供),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上述1~4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年08月21 日上午09:00至08月25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收取标书费人民币500元。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 1本项目接收现场报名或邮件获取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3.1.1 现场获取
投标人应当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携带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1.2邮件获取
投标人应当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发送上述报名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至公告上载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包括邮寄或现场送达。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30分。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在此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
2、邮寄投标文件,请按要求寄出邮件:
寄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送达,因寄件不能按时送到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09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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