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控股私募定价364天美元债,票面利率12.50%,规模7000万美元
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ansheng Holdings (Group) Co. Ltd.,2183.HK,“三盛控股”或“公司”)11月9日晚披露,于11月9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代理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同意按尽力基准促使认购人以现金认购本金总额为7000万美元的票据。
票据将获由三盛控股、支持实体(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由林荣滨先生控制)及受托人签立的流动资金支持契据支持。
票据还将获得林荣滨先生(三盛控股之控股股东)及程璇女士(林先生的配偶)所提供的维好契据支持。
流动性支持及维好契据将促使:
(a)三盛控股于任何时间的综合净值至少为1,200,000,000港元(或其他货币等值金额);
(b)三盛控股拥有充足流动资金,以根据契约适时支付其于票据项下或就票据而应付的任何款项,且三盛控股拥有足够资金以就三盛控股任何及所有费用、开支及类似责任履行其责任;及
(c)三盛控股于任何时间根据其注册成立的司法权区的法例或适用会计准则保持偿付能力及持续经营。
信银(香港)资本有限公司担任牵头配售代理,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担任配售代理。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ansheng Holdings (Group) Co. Ltd.,2183.HK,“三盛控股”)
附属公司保证人:三盛控股的若干离岸附属公司
流动性支持契据提供人:福州三盛置业有限公司
维好契据提供人:林荣滨先生(三盛控股之控股股东)及程璇女士(林先生的配偶)
抵押品:票据将以(i)香港股份按揭作抵押,而香港股份按揭乃以抵押受托人为受益人就银怡有限公司(为三盛控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的股份签立;及(ii)中国股份质押作抵押,而中国股份质押乃以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为受益人就沈阳怡富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签立。
本金额:7000万美元
期限:364天
利率:每年12.50%,半年付息一次
利息支付日期:2022年5月11日及11月10日
发行价:本金额的100.00%
定价日:2021年11月9日
交割日:2021年11月11日
到期日:2022年11月10日
上市:不上市
募集资金用途:用作二零一八年债券的再融资,二零一八年债券指:2018年11月发行、2021年到期的浮动利率有抵押债券
配售代理:信银(香港)资本有限公司、兴业银行香港分行
受托人:纽约梅隆银行伦敦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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