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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 2023/2/24 09:47:31

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发人民币8亿元自贸区离岸债券,招标全球协调人

2月23日消息,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自贸区离岸债券选取全球协调人项目公开招标。 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全球协调人,负责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以最终批准发行规模为准)的自贸区离岸债券的承销工作;中标全球协调人须为招标人自贸区离岸债券过程的申报发行提供全部服务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债券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律师、会计师、信用评级机构(若需)等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发行文件归档,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项目需求如下: (1)申报和发行规模:申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贸区离岸债券(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总额度的权利),择机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期限的权利); (3)发行时间:批文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时间的权利)。在获得主管机关对本次债券批准后,在批文有效期内安排发行,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需求和资金市场情况,建议具体的发行时间安排。 (4)服务要求:全球协调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公司顺利发行自贸区离岸债券为目的,制作申报材料,满足有关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可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中标全球协调人应组织项目服务团队,完成融资咨询、融资尽职调查、融资方案编制及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如需)等中介机构。本次发行自贸区债券过程中的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由全球协调人推荐符合发行债券要求的并经招标人确定。承销费报价不包含中介机构费用。中标人需参考本文件第五章委任协议书模板与发行人签订委任协议,经双方同意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补充,但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将选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本次自贸区离岸债券全球协调人。 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承销费率)为0.25%/年。 投标人须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证券交易”牌照或其他合格承销资质。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15时30分(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 河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河源市为广东省辖地级市。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