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城投集团拟发5亿美元债券,招标全球协调人
1月28日消息,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宁城投集团”)境外债券选聘全球协调人项目公开招标。
海宁城投集团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境外债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承销佣金(费率)限价为债券发行总额的3‰ - 6‰。
投标人需具备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包含但不限于:香港证监会1号牌和4号牌。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时间为1月28日 ~ 2月9日(电子邮箱报名,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在2月18日14:00(现场/邮寄递交,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时间在2月18日14:00分。
项目概况如下:
1. 发行主体: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发行规模及债券期限:本次准备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境外债券(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的额度为准),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具体根据项目情况协商确定)。
3. 发行种类:境外高级无抵押固息债券。
4. 发行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5. 发行时机:在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择机发行,可一次或分期发行。
6.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建设及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
7. 承销佣金:包括承销商为本期债券申报、注册、募集及发行而收取的承销费用(以发行规模作为基数)、律师团队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香港上市费用、发行人国际律师费、承销商国际律师费、发行人本地律师费、承销商本地律师费、信托人/支付代理费、信托人律师费、BVI律师费、印刷商费(含发行通函核心条款编辑或翻译的费用)等一切费用)、审计费用、评级费用(如需)等一切中介费用。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股100%,后者则由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90%。
海宁城投集团业务集中在海宁市内,为海宁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和土地整理主体,业务涵盖土地开发整理、安置房、商品房、燃气销售以及商品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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