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银行13.95亿美元AT1定价5.6%,首日开盘大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Zhongyuan Bank Co., Ltd,1216.HK,简称“中原银行”或“发行人”)周二定价一笔Reg S、无评级、永续NC5、Basel-III Compliant、非累积(Non-Cumulative)、13.95亿美元本金额、AT1(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Deeply-subordinated、票面利率5.6%、境外优先股ZYBank 5.6 11/21/49,初始价(Initial Price Guidance)5.5% - 6%区域,发行价5.6% / 100 / T5 + 260.6bps。
13.95亿美元的发行规模接近之前公布的规模上限(100亿人民币等值 - 约合14.4亿美元)。
据一名交易员,中原银行AT1周三开盘报价在highly indic 85/90水平(发行价100),对应的收益率在9% - 9.5%水平。
“邮储银行票息4.5%的美元AT1已经交易在6.5%水平,相比之下,中原银行AT1定价5.6%,”上述交易员指出。
招银国际、尚乘、原银证券担任境外优先股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丝路国际、渣打银行(B&D)、中信里昂证券、越秀证券、海通国际、Parchment Investment Limited、浦银国际、交银国际、光大新鸿基、国泰君安国际、兴证国际、中州国际(Central China International)、建银国际、光银国际、信达国际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优先股2018年11月21日交割(T+6)。
中原银行优先股为固定利息(每年付息一次),票息可重置:发行5年后(及此后每5年),重置为prevailing T5 + 260.6bps。票息重置不包含Step-up,重置后的票息率不得超过9.66%。
优先股包含:票息自主取消(不可累积),票息自主取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受Dividend Stopper限制(适用于普通股的股息派发)。
发行5年后,为优先股的首个可赎回日(亦是首个票息重置日),此后,每个付息日(每年)可以赎回一次。优先股赎回需满足特定的先决条件,并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
优先股的损失承担机制为“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股”(初始转股价为2.47港元/股,可调整):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行人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发生时,全额/部分转为中原银行H股(以足够修复触发事件为度);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发生时,全额转为中原银行H股。
“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即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1) 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境外优先股发行后,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适用中国法律(PRC Law),最小面值/增量为USD200k/1k(或境外优先股10k/50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优化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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