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燃气蓝天获3亿港元非承诺性循环贷款融资
北京燃气蓝天(6828.HK,“公司”)6月19日公告,于2023年6月19日,公司已接纳一家银行(“该银行”)发出的融资函件(“融资函件”)之条款及条件,据此,该银行将向公司授予总额最高300,000,000港元的非承诺性循环贷款融资(“该融资”),自接纳日期或该银行可不时全权酌情决定的其他日期起计一年内可供提取。除非该银行另行允许展期,否则该融资项下的每笔提款均应于相应的一或三个月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全额偿还。
融资函件之条款及条件包括(其中包括)公司的一项承诺,以促使(i)公司之控股股东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燃气集团”)应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少于66%;及(ii)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少于90%的股权。若违反前述承诺,该银行可不时终止该融资并要求立即偿还所有未偿还款项。
于本公告日期,北京燃气集团间接持有公司的已发行股份约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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