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收到公开谴责,因募集资金违规及信息披露不实
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及时任董事长韦忠、唐志华,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唐懿、陈立广,及财务负责人李薇等5名管理人员收到公开谴责的决定。
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在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发行了若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计70.90亿元。此后,公司多次进行募集资金转借他人,且转借金额占债券发行金额比例较高。同时,存在未按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未如实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违规行为。
尤其在2023年12月,该公司将一笔募集资金,单次违规金额最高达1.82亿元,占该债券发行金额的61%。在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期间,公司将部分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不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此外,2023年7月,公司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未按专户管理,并于9月将未按专户管理的资金归还。
同样在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期间,该公司在披露的4份定期报告中,未如实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至2024年1月,公司已偿还所有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息债务或公司债券。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了以上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公开谴责。此外,上交所将此事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并记入诚信档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