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投控受让金地集团及福田建设所持项目公司股权并发放股东借款,总交易对价72.77亿人民币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投控”)1月3日披露,经友好协商,福田投控受让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及深圳市福田建设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建设”)持有的深圳市金地新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所有股权。同时,福田投控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用于偿还项目公司对金地集团及福田建设的股东借款。福田投控需要支付的总交易对价约为727,672.53万元。
本次交易是福田投控在大金沙片区的重要动作,将对河套合作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配套支撑,有助于福田投控深化业务布局,充分体现福田投控国企担当。本次交易完成后,福田投控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随着相关项目的落成,福田投控盈利水平预计会进一步提升。
项目公司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金地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更新单元范围内建筑的搬迁、拆除及开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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