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起诉泰禾集团,涉及“H7泰禾02”逾期本金5亿元及利息等
3月26日消息,泰禾集团公告,近日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于案号(2024)闽01执447号的执行通知书。
该案件原告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被告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的50523万元(不含利息)。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7泰禾02”债券本金5亿元,逾期未兑付,后向上海仲裁委申请仲裁。(2022)沪仲案字第3280号仲裁裁决生效,申万宏源申请执行。
诉讼/仲裁请求为:裁定偿还债券本金5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支付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900000元、仲裁费3535815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执行费7862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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